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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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族对工伤保险这个词一定不陌生,但对于哪些情形属于工伤就没概念了,今天小编为大家解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重点介绍第一项和第六项,感兴趣的朋友可以一起来收获新知识哦。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解读: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既包括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直接导致的事故伤害,也包括在工作过程中职工临时解决合理必需的生理需要时由于本单位不安全因素造成的意外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解读:增加了在上下班途中遭受事故伤害应被认定为工伤的范围,例如交通事故范围不再限于机动车事故,非机动车事故也可纳入,但也附加了限制性条件,即非本人主要责任。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18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内容就介绍到这了,希望本文能对你有所帮助。虽然小编希望大家都不会用到工伤保险,但基础的熟悉和认知还是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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