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解读:2018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是什么意思
购买了五险的上班族,对于工伤保险一定是又熟悉又陌生,熟悉在每个月都购买了,陌生在不懂怎么才算工伤,今天小编就围绕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给大家简单解读一下,看完你对工伤应该也就有了清晰的概念。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解读:对照修改前【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修改后规定为故意犯罪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这就是说过失犯罪及违反治安管理规定伤亡,只要符合其它工伤认定的标准也可被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修改后的《条例》第16条规定,醉酒或者吸毒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就是说因吸毒发生工伤事故的虽符合其它工伤认定的标准,仍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与修改前的相比,增加了吸毒的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相关内容就解读到这了,希望看完你能有所收获。小编希望大家多能了解一些与工作生活相关的保险常识,这样理赔起来才会更加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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