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众康医疗保险条款介绍 等待期得了解才行
众康百万医疗是和合众人寿于8月18日推出的一款百万医疗保险,最高保额可达600万,提供一般医疗保险金和恶性肿瘤医疗保险金保障。那么合众众康医疗保险条款有哪些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下。
合众众康医疗保险条款
一、投保范围
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在本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均可作为投保人。凡出生满28天至60周岁,符合本公司承保条件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且最高可续保至80周岁。
二、保障期限
本主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自保险单上记载的保险合同生效日的零时起至约定的终止日二十四时止。
三、等待期
首次投保本主合同或非连续投保本主合同时,自本主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为等待期。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因疾病而导致的住院治疗、特殊门诊治疗或住院前后门急诊治疗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和恶性肿瘤医疗保险金的责任。
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住院治疗、特殊门诊治疗或住院前后门急诊治疗的,或您为被保险人连续投保本保险的,无等待期。
四、保险责任
1、一般医疗保险金:300万元
(1)、住院前后门急诊费用:住院前7日及后30日内,因同原因产生必需且合理的门急诊费用,不包括特殊门诊费用。
(2)、特殊门诊费用:包括门诊肾透析费、门诊恶性肿瘤治疗费(包括放射疗法、化学疗法、免疫疗法、内分泌疗法、靶向疗法费用)、重大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费。
(3)、住院医疗费用:对于住院期间必需且合理的住院医疗费用。包括:药品费、床位费、膳食费、治疗费、护理费、检查检验费、手术费、救护车使用费、医生费。
2、恶性肿瘤医疗保险金:300万元
若初次确诊患恶性肿瘤,对于在保险期间内的医疗费用,首先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当累积给付金额达到约定的基本保额后,按下列约定给付恶性肿瘤医疗保险金。
(1)、恶性肿瘤住院前后门急诊费用:住院前7日及后30日内,因罹患恶性肿瘤而发生的必需且合理的门急诊费用,但不包括恶性肿瘤特殊门诊费用。
(2)、恶性肿瘤特殊门诊费用:门诊恶性肿瘤治疗费,包括放射疗法、化学疗法、免疫疗法、内分泌疗法、靶向疗法费用。
(3)、恶性肿瘤住院医疗费用:对于住院期间必需且合理的住院医疗费用。包括:药品费、床位费、膳食费、治疗费、护理费、检查检验费、手术费、救护车使用费、医生费。
注:每一保险期间,一般医疗保险金和恶性肿瘤医疗保险金的住院日数累计之和以180日为限。
以上就是“合众众康医疗保险条款”的全部内容,若想了解更多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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