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康倍保保险责任详解
百年康倍保保险诚意满满,深受消费者青睐,但在购买前还是需要提前了解保险责任,做到心中有数。据了解,百年康倍保保险责任主要包括轻症疾病保险金、中症疾病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以及豁免续期保险费,下面我们看看详细的介绍。
轻症疾病保险金
轻症疾病35种,不分组,等待期90日后,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每次的给付比例分别为第一次30%、第二次35%、第三次40%,无间隔期限制,每种轻症疾病只给付一次轻症疾病保险金,合同继续有效。
中症疾病保险金
中症疾病20种,不分组,等待期90日后,每次给付50%基本保险金额,累计给付次数以2次为限,无间隔期限制,每种中症疾病只给付一次中症疾病保险金,合同继续有效。
重大疾病保险金
重大疾病100种,分4组,等待期90日后,首次发生重疾(无论一种或多种)给付保额100%;第二次发生不同组别中定义的重大疾病,给付保额150%;第三次发生不同组别中定义的重大疾病,给付保额的250%。每组仅给付一次,间隔期为180天,给付后该组重大疾病的保险责任终止,累计给付次数以3次为限,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同时患轻症、中症、重疾,无论一种或多种,仅按重大疾病责任进行给付)。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等待期90天内身故或全残,给付实际交纳的保险费,合同终止;因意外伤害或90日后身故或全残,18岁前,给付康倍保重疾实际交纳的保费的300%,合同终止;18岁以后,给付基本保额100%,合同终止。
豁免续期保险费
等待期90日后,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轻症疾病/中症疾病/重大疾病,豁免康倍保重疾合同轻/中/重症,确诊之日起的续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百年康倍保保险责任有哪些?主要包括轻症疾病保险金、中症疾病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以及豁免续期保险费,产品保障全面,因此有需求的客户可以选购,可以给予消费者提供全面的健康呵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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