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中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分析 不可抗辩条款的含义
购买保险的时候,常常会看到一个这样的词“两年不可抗辩”,很多小伙伴表示疑惑。那么这个词有什么样的含义呢?下面就这个条款给大家分析。
保险合同中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分析:
有很多的投保人在签署健康告知书时并没有向保险公司如实的回答自己的身体状况。也就是所谓的带病投保。虽然这对于法律上来说是一种非常严的骗保行为。在没有一个明文规定之前,保险公司遇到这种情况也只能吃哑巴亏了。而针对这种问题,我国在2009年的时候就颁布了两年不可抗辩条款。
不可抗辩条款其实就是在投保人在两年之内发生了疾病需要保险公司报销各项医疗费用时,保险公司查出了在投保时你有向保险公司隐瞒自己身体状况的事实。也就是带病投保。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单方面有权利和你解除保险合同的关系。
如果你当时在签署健康告知书时并没有向保险公司如实的阐述你的健康状况,但是很幸运的是,在签署保险合同的两年之内,你并没有发生任何问题。而在两年之后,被查出了疾病。这时候保险公司是没有权利向你单方面解除保险合同的,因为已经过了两年的不可抗辩期。
针对这样的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我们在签署健康告知书时的注意事项:
首先就是在健康告知书中明确问到你的问题,一定要如实的告知,一旦被查出来没有进行如实告知的话,在不可抗辩期内,保险公司就有权利与你单方面的解除合同。
而在健康告知书中没有问到的问题,或者说概括性的问题,其实是不用刻意的去告知的。这也是我们在填写健康告知书时的一个小技巧,如果说是健康告知书中没有问到的,在进行理赔时却被查出了在签署合同时就存在这样的问题。他是没有办法以你没有如实告知来与你强行解除合同的。
不过说到最后,两年的不可抗辩条款,其实就是针对人们的诚信问题而存在的一项条款。希望大家在购买保险时都能选择适合自己身体情况的保险,而不是向保险公司隐瞒,不诚实地透露自己的身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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