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红年金保险责任介绍
消费者购买华夏红年金保险前,要详细了解保险条款,确保保障内容可以满足所需。那么,华夏红年金保险责任有哪些?主要包括关爱金、年金、身故保险金以及全残保险金,下面我们看看详细的介绍。
关爱金
自第5个保单周年日起至第9个保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在任一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总保险费的6%给付一次关爱金。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总保险费”按照关爱金给付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与交费期间计算。一次性交纳保险费的,“总保险费”按照关爱金给付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一次性交纳的保险费计算。
年金
自第10个保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在任一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付一次年金。本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如下:
(一)若被保险人未满60周岁,则约定的给付比例为20%;
(二)若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则约定的给付比例为40%。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身故,我们按以下二项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一)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已交保险费;
(二)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全残,我们按以下二项的较大者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一)被保险人全残时的已交保险费;
(二)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已交保险费”按照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与交费年度数计算。一次性交纳保险费的,“已交保险费”按照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一次性交纳的保险费计算。
华夏红年金保险责任有哪些?主要包括关爱金、年金、身故保险金以及全残保险金,其中年金若被保险人未满60周岁,则约定的给付比例为20%;若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则约定的给付比例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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