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故保险险种有哪些
身故保险即死亡保险,是指以人的死亡为保险事故,在事故发生时,由保险人给付一定保险金额的保险。身故保险目的是避免由于被保险人死亡而使其家属或依赖其收入生活的人陷于困境。那么,身故保险险种有哪些?下面小编带您了解一下。
一、定期寿险
定期死亡保险习惯上称为定期保险,是指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内,被保险人如发生死亡事故,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保险合同即行终止,保险人无给付义务,也不退不已交的保险费。这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死亡保险险种。
定期保险的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期、5年期、10年期、15年期、20年期或30年期。一般地,定期保险的被保险人在合同期满时不超过65周岁。保险人也可应投保人的要求,为特定的被保险人提供保险期间短于1年的定期保险,如保险期间为几个月或几个星期的定期保险。定期保险的保险条款大多规定,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自保险人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费并签发保单的次日零时开始,至合同约定终止时止。
二、终身寿险
终身死亡保险简称为终身寿险或终身保险,是一种不定期的死亡保险。终身保险的保险期间自保险合同生效时起至被保险人死亡时为止,保险人须对被保险人的终身负责,不论被保险人何时死亡,保险人均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付死亡保险金。通常被保险人的年龄以100岁或105岁为限,若被保险人在100岁或105岁时仍生存,也可以领取终身保险金。终身死亡保险的最大优点是使被保险人得到永久性的保障。
身故保险险种有哪些?主要分为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定期寿险是指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内,被保险人如发生死亡事故,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付保险金。终身寿险是指不论被保险人何时死亡,保险人均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付死亡保险金,生存至约定时间也可以获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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