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全险真的这么好吗?
被保险人投保两全保险,在保险有效期内死亡的,保险公司应当向受益人支付相当于保险金额的死亡保险金;因此,两全保险通常由两种保险组成:两全保险、严重疾病/人寿保险/意外保险/癌症预防保险等,两全保险可作为主要保险或附加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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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保险叫两全险,生死两全。被保险人的死亡和生存都有保障。保险公司会支付保险金额。保险公司会推出这么大的便宜产品让消费者得到吗?
今天我们来看看这种看似占保险公司便宜的保险是否真的那么划算。
什么是两全险?
两全保险,又称生死两全保险或混合保险,是指既有生命保障又有满期付款的保险产品,一般由定期保险组成。
被保险人投保两全保险,在保险有效期内死亡的,保险公司应当向受益人支付相当于保险金额的死亡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届满后仍生存的,被保险人本人可以获得相当于保险金额的满期保险金。
例如,两全保险保证在60岁之前,60岁之前死亡赔偿金额,60岁之前一次性返还本金和利息,或在60岁之前每隔几年支付一笔钱。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大多数保险公司不会单独出售两全保险,而是与健康保险相结合。
因此,两全险通常由两种险种组成:
两全险+严重疾病/寿险/意外险/癌症保险等
其中,两全险可作为主险或附加险。当主险是两全险时,主险的主要功能是满期金(返还105%-150%保费),而真正的风险保障功能是由其附加的大病保险/人寿保险/意外保险/癌症预防保险承担。
两全险值得买吗?
了解了两全险的以下特点后,就能明白两全险是否值得购买。
保费贵,保障少
正如我们上面所说,在两全险的组合产品中,主险一般是两全险。由于两全险的保险金支付是不可避免的,主险两全险(承担满期金功能的保险)往往占保费成本的70%以上,消费者每年需要支付比普通保险更贵的保费。
然而,尽管消费者花了更多的钱,但他们实际上购买的保证明显不足。
由于70%以上的保费已被用来承担到期返还期金的责任,剩余的风险担保责任无法达到理想水平,要么担保范围较小(如只有生存基金和死亡保险基金,不赔偿疾病、事故和残疾),要么保险金额不够高。
另一个重要的一点是,虽然消费者在购买两全险组合产品时支付了两份保险费,但最终只能支付一份保险费。
因为虽然以“两全”以名义命名,但事实上,两全险产品中的主保险金和附加保险金是两者之一。因此,在支付其中一项赔偿后,合同结束。
以两全险和大病险结合的产品为例。如果大病险先赔付,两全险的责任就会结束,即使以后平安活到年龄,也得不到满期金。
所以从保额和保障的角度来看,两全险并不是真的“两全其美”,真正的理赔反而显得“鸡肋”。
2.理财功能弱
我们已经了解了两全险的保障功能“鸡肋”,其特色的理财功能对消费者有更大的价值吗?
当保险公司或代理人宣传两全保险时,他们经常介绍购买两全保险不仅可以获得保险保障,还可以参与一种特殊的零存取款储蓄。被保险人定期支付的金额存入保险公司。如果安全到保险期满,可以领取生存保险金养老。
这种理财功能听起来不错,但进一步分析会发现,对消费者来说并不划算。
首先,我们应该考虑通货膨胀。正如我们所说,保险公司用两全险产品的一部分保费承担保障责任,用70%以上的保费进行投资理财,然后等几十年再把毫无价值的保费还给消费者。
大多数两全险的收入都不到2%。如果我们把多付的保费来理财,即使放在余额宝里,几十年后的收入也可能比买两全险高很多,更何况银行的定期理财收益率一般在4%以上。
作为一种财务管理手段,两全保险是一种长期的强制性储蓄。消费者必须每年强制存一笔钱,否则保险合同将无效。如果急需资本周转,支付两全保险的保费根本无法快速实现,最好是银行储蓄。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通过“保生又保死”口号看到了两全险的本质特征。
两全险作为一种储蓄保险,其理财功能会吞噬风险保障功能,导致保障不足,但其理财功能也非常不划算,难以实现。
因此,从保险最重要的安全功能出发,我们应该选择纯安全保险,以便在严重疾病、事故、死亡等重大变化中最大限度地发挥保险的杠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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