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知识】从重疾新规的角度来看,重疾险会有哪些变化?
《重大疾病新规》的主要调整包括:调整重大疾病的定义,增加三种规范,改进部分疾病定义的文本表达。对于31种以上重大疾病的新疾病,不再强调轻度疾病的定义和重叠,同时,轻度疾病赔偿比例上限调整为保险金额的30%。
2021年2月1日,《重大疾病保险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以下简称《重大疾病新规》)正式启用。这是2007年以来对重大疾病定义和使用规范的又一次重大调整。让我们来看看2021年重大疾病新规的变化。
随着医疗临床诊断标准和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创新,旧规范的一些内容已不能满足我国当前行业的发展和现状。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行业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修订了新的重大疾病法规。
与2007年修订版相比,本次《重疾新规》的主要调整有:
1.调整了重疾的定义,增加了三种必保重疾
2.规范和完善了部分疾病定义的文字表达
3.对于31种以上重大疾病的新增疾病,不再强调发病率和重叠性
4.引入轻症定义和必保轻症范围,调整轻症赔偿比例上限为保险金额的30%
5.在标准疾病中消除原位癌
6.放宽了部分重疾的理赔标准
二、对消费者影响较大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优化分类,建立重大疾病分类体系。
《重大疾病新规》首次引入了轻度疾病的定义。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中风后遗症按严重程度分为重度疾病和轻度疾病。
一方面,通过科学分级,充分适应医疗诊疗技术的发展,部分过去属于重大疾病,但诊疗成本低,预后良好,使补偿标准更加合理科学;另一方面,也适应重大疾病保险市场的实际发展,制定明确的行业标准,规范市场行为。
2.增加病种数量,适度扩大保障范围。
在重大疾病评价模型的基础上,量化和评价重大程度,结合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的定义,将原有的25种重大疾病定义扩展到28种重大疾病和3种轻度疾病,适度扩大保障范围。
3.扩大疾病定义范围,优化定义内涵。
根据最新的医学进展,扩大了重大器官移植、心脏瓣膜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术等8种疾病的保障范围,完善和优化了严重慢性肾衰竭等7种疾病的定义。
在阅读了以上关于重大疾病新规定的视角后,您是否更全面地了解2021年重大疾病新规定的变化?随着《重大疾病新规定》的出台,主要保险公司也将推出各种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我们应该在全面了解重大疾病保险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需要,购买真正适合自己的重大疾病保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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