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投过意外伤害保险的人,都会在保险合同上看到这样的字眼“某某合同的保险期限为某年某月到某年某月,而且合同规定的责任期限为多少天”,那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期限是什么呢?一般来说,意外伤害保险期限是由投保人决定的。比如购买一年期的意外伤害保险,或者其他时间段的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期限是指从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开始计算的一定期限,通常为180天。如果被保险人在遭受意外伤害后在责任期限内身故或残疾,而且意外伤害是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的直接原因,那么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
投过意外伤害
保险的人,都会在保险合同上看到这样的字眼“某某合同的保险期限为某年某月到某年某月,而且合同规定的责任期限为多少天”,那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期限是什么呢?是保险理赔的时间。
现在很多人都会钻保险的空子,骗保的事情也屡有发生。为了预防这些潜在的道德风险,
保险公司都会对相应的保障做出规定。而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期限指的就是意外伤害造成的残疾程度的限制。
投保人如果真的不幸遭遇不测,往往要经过相当长的就医治疗,才能确定是否已经成为残疾,或者残疾的程度有多少?如果在责任期限结束后,仍旧不能确定残疾程度的,那么就能确定投保人的损失。保险公司就要根据保险合同来进行理赔。
一般来说,意外伤害保险期限是由投保人决定的。比如购买一年期的意外伤害保险,或者其他时间段的保险。而责任保险一般都是在报案后的180天内,保险公司的理赔时间。事情发生后,由于责任期限比较久,所以就算保险期限超过了,保险公司一样会履行相应的责任。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期限是指从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开始计算的一定期限,通常为180天。如果被保险人在遭受意外伤害后在责任期限内
身故或残疾,而且意外伤害是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的直接原因,那么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