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为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管理,内蒙地区对内蒙古公积金提取办法做了详细的规定,下面详细为您介绍。提取地点内蒙古公积金的提取地点在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该中心是1996年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事业单位,负责自治区直属单位及中央驻呼单位住房公积金、其他房改资金等住房资金的归集、支付、使用和核算。以上即是为您介绍的内蒙古公积金提取办法,职工想要提取公积金,首先应该提交申请表,然后向住房管理中心提交所需要的材料证明,审核通过以后一般三个工作日提取的公积金金额就可以到账。
职工参加工作以后,单位都会为其缴纳公积金,目前职工只需要正常缴纳公积金,就可以提取公积金的金额。为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管理,内蒙地区对内蒙古公积金提取办法做了详细的规定,下面详细为您介绍。
提取流程
职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申请: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支取书》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住房
公积金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审核办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到职工提取申请后,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对提取条件及所附材料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理职工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对于准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规定办理提取支付手续。
提取地点
内蒙古公积金的提取地点在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该中心是1996年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事业单位,负责自治区直属单位及中央驻呼单位住房公积金、其他房改资金等住房资金的归集、支付、使用和核算。
具体地址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102号公积金提取时,居民需要提供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对提取条件及所附材料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理职工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对于准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规定办理提取支付手续。
以上即是为您介绍的内蒙古公积金提取办法,职工想要提取公积金,首先应该提交申请表,然后向住房管理中心提交所需要的材料证明,审核通过以后一般三个工作日提取的公积金金额就可以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