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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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生育保险的三门峡市民,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享有生育保险报销,但是部分参保人并不清楚其报销计算方法。据悉,三门峡生育保险报销金额=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补贴。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计算公式
生育保险报销金额=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生育津贴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生育医疗费补贴
a、(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b、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c、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三门峡生育保险报销计算方法是什么?计算公式为报销金额=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其中,生育生活津贴=缴费基数×产假时间,而生育医疗费补贴则是由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一次性补贴等的数额共同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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