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出口信用保险承担的风险特别巨大,且难以使用统计方法测算损失概率,一般商业性保险公司不愿意经营这种保险,所以大多数是靠政府支持来经营的。人保出口信用保险承保对象出口信用保险承保的对象是出口企业的应收账款,承保的风险主要是人为原因造成的商业信用风险和政治风险。人保出口信用保险承保风险政治风险主要包括因买方所在国禁止或限制汇兑、实施进口管制、撤销进口许可证、发生战争、暴乱等卖方、买方均无法控制的情况,导致买方无法支付货款。除此之外,人保出口信用保险还有着三大运营原则,分别是最大诚信原则,风险共担原则和事先投保原则。
中国于1988年创办信用保险制度,由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立出口信用保险部,专门负责出口信用保险的推广和管理。那么
人保出口信用保险到底是什么?它的承保对象是谁?它的承保风险又是什么?下文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人保出口信用保险概念
出口信用保险是承保出口商在经营出口业务的过程中因进口商的商业风险或进口国的政治风险而遭受的损失的一种信用保险,是国家为了推动本国的出口贸易,保障出口企业的收汇安全而制定的一项由国家财政提供
保险准备金的非赢利性的政策性保险业务。出口信用保险承担的风险特别巨大,且难以使用统计方法测算损失概率,一般商业性
保险公司不愿意经营这种保险,所以大多数是靠政府支持来经营的。
人保出口信用保险承保对象
出口信用保险承保的对象是出口企业的应收账款,承保的风险主要是人为原因造成的商业信用风险和政治风险。商业信用风险主要包括:买方因破产而无力支付债务、买方拖欠货款、买方因自身原因而拒绝收货及付款等。
人保出口信用保险承保风险
政治风险主要包括因买方所在国禁止或限制汇兑、实施进口管制、撤销进口许可证、发生战争、暴乱等卖方、买方均无法控制的情况,导致买方无法支付货款。而以上这些风险,是无法预计、难以计算发生概率的,因此也是商业保险无法承受的。
国际贸易中商业性保险承保的对象一般是出口商品,承保的风险主要是因自然原因在运输、装卸过程中造成的对商品数量、质量的损害。有的商业保险也承保人为原因造成的风险,但也仅限于对商品本身的损害。而这些风险可以计算发生概率,根据概率制定保费以确保盈利。
除此之外,人保出口信用保险还有着三大运营原则,分别是最大诚信原则,风险共担原则和事先投保原则。保险行业想要持续发展,就必须在保险公司和
投保人之间建立起良好的信任关系,只有这样,保险行业才可以生生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