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金的特点有哪些 该怎么领取
生存金是指到了保险合同约定的日期后,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金额、方式、期限向保单受益人支付的金额。那么生存金的特点有哪些呢?生存金又该如何领取呢?
一、生存金特点:
1.生存金是以被保险人满一定时期仍生存为保险金给付条件,也就是说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则没有任何给付,也不退还保险费。例如李大爷买了一份养老保险,保险期假设是10年,保险公司承诺,在这十年中,李大爷每年可以领取3000元的保险金,如果李大爷在这期间死亡,则保险自死亡之日起立即中断,停止生存金领取。
2.生存金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被保险人一定期限之后的特定需要,例如子女的教育资金、婚嫁金或被保险人的养老金都具有很强的储蓄性。
二、生存金领取所需资料:
1.如若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
①受益人身份证原件;
②开户时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③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
④保单原件
⑤被保险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如需他人代理,代理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如若被保险人为成年人:
①开户时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②被保险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保单原件
④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
⑤如需他人代理,代理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生存金领取方式:
1.到保险公司直接领取:带上投保人和被保人保单身份证,投保人或被保人开户的银行的卡或折原件(复印件)。例如还是以前面提到的李大爷为例,作为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李大爷可以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和存折,直接去保险公司进行办理,让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直接把生存金打入存折中。
2.直接与银行账户关联,由保险公司自动进行划拨:例如李大爷完全可以在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的同时,预留自己的银行账号,无需亲自进行生存金领取,直接由保险公司打入合同所预留的账户中,这种方式安全又方便。
四、生存金领取注意事项:
1.需要注意的是本保险产品的一个特点,就是在65岁时有一次申请结束合同的权利。这时候返还保额的60%,当然还有分红的钱。这时候合同结束,因此这个必须在65岁合同到期日30日内申请,要不就丧失这个权利。
2.如果消费者在投保时没有特别声明,生存金的分配方式会默认为累积生息,就是说在合同有效期间内,留存在公司的生存金会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当然消费者也可以现金领取,如果消费者想领取现金,那么消费者可以随时到当地的泰康人寿分公司选择申请变更领取方式。
3.如果消费者去营业点办理领取生存金,那么领取比例是合同约定的加上累计红利。
消费者可以到保险公司直接领取,也可以由保险公司自动进行划拨。在领取生存金时,消费者需提供开户时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被保险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保单原件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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