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陕西省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2年,在陕西省主要负责公积金信息的归集、支取等业务。近年来,陕西省住房管理中心不断强化管理。陕西省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由信息归集部、资金部、财务会计部、信息部、办公室、综合部等组成,各个部门的职责不同,但部门之间相互配合提高了中心的办事效率,真正体现为人民服务的服务宗旨。
陕西省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2年,在陕西省主要负责公积金信息的归集、支取等业务。近年来,
陕西省住房管理中心不断强化管理。为广大职工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业务水平明显增加。
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归集、支取、管理省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部分中央驻陕单位和省属企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根据省属单位住房公积金个人委托贷款实施细则的规定,受理审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并委托银行办理个人公积金购房贷款;根据省房改办批准的单位售房方案及售房款归集、支取审批文件,办理单位售房款归集与支取手续。
近年来,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强化管理,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优质服务,努力扩大住房公积金归集面和个贷规模,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对改善职工住房条件的作用,逐步形成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以人为本,优质高效”的管理理念,以及“让政府放心,让百姓满意”的服务宗旨,业务发展迅猛,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较2002年底以前增加近8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较2002年底以前增加50倍;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及2011年,连续六年被评为省住建厅系统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并荣获省直机关“固本强基”工程“标兵党支部”,以及省级“巾帼文明岗”。从而,为我省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陕西省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由信息归集部、资金部、财务会计部、信息部、办公室、综合部等组成,各个部门的职责不同,但部门之间相互配合提高了中心的办事效率,真正体现为人民服务的服务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