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目前,抚州已经出台了最新的失业保险条例。缴费基数按《江西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从上可知,今年抚州市的失业保险条例规定了保险参保的对象,即抚州市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及其职工、工勤人员等,同时条例还规定了失业保险待遇的主要内容,即为失业人员提供失业保险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
目前,抚州已经出台了最新的失业
保险条例。据了解,新出台的抚州失业保险条例内容涉及失业保险的参保范围和对象,以及失业保险待遇的主要内容等,其中,参保对象能享受到的待遇有
失业保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下面是详细介绍。
参保范围及对象
抚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比照公务员制度执行的除外)、党政机关的工勤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失业保险待遇的主要内容
1、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保险待遇中最主要的部分,其发放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代缴城镇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费: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按《江西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3、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因打架斗殴、参与违法犯罪活动死亡的除外),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发给本人生前7个月失业保险金的丧葬补助金;有直系亲属需供养的,一次性按每供养1人发本人生前10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抚恤金,供养3人以上的发本人生前24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抚恤金。
4、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为鼓励和帮助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而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费用。
上述就是对抚州失业保险条例的简单介绍。从上可知,今年抚州市的失业保险条例规定了保险参保的对象,即抚州市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及其职工、工勤人员等,同时条例还规定了失业保险待遇的主要内容,即为失业人员提供失业保险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