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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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某客户,男,1979年出生,与朋友合伙创办公司,并任总经理。2006年1月客户应邀赴韩国考察,在当地乘坐滑雪板时不慎摔伤头部,当即昏迷,被送往当地医院急诊,行左颞开颅去骨瓣减压、血肿清除术,诊断为重度颅脑损伤。在韩国治疗40多天后辗转回国,分别在不同的大医院进行康复治疗,目前仍基本处于睡眠状态,无法言语,靠胃管进食。
保险赔付:
被保险人于1997年11月底在平安人寿深圳分公司投保《平安长寿保险(新)》,保额10万;2001年8月底投保《平安幸福定期保险(A)》,保额10万;《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保险》,保额2万;《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保额2万。经审核及鉴定,被保险人此次发生事故属于全残保险责任,共计赔付人民币24万,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保险启示: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一场从天而降的灾难可能导致事故者或残肢断臂,或成为植物人永远和病床相伴,或撒手而去,留下终生遗憾。一生辛苦所得,可能片刻间烟消云散。因此,我们不管何时,都要懂得给自己留有后路。完美的事业需要护航,幸福的生活需要保障。
保险服务贴士:
现代人异地出差、旅行出游等机会大增,这也使得风险发生时带来的危害难以治理和控制。平安人寿推出的急难援助服务就是一种非常有效的保险应急服务措施,建议投保平安人寿的被保险人尽量申请该项服务,已保证自己的人身保障服务更加完善。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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