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黔南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的时间是2003年5月份,该中心主要是黔南州人民政府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黔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由综合科、计划统计与会计核算科、信贷管理科组成,为广大职工提供公积金的管理服务。基本介绍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现有人员编制83名,均为管理人员,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黔南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责任包括对住房公积金进行归集,并制定使用计划,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目前该中心已经开通12329服务热线,职工有任何问题,可以拨打电话咨询。
黔南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的时间是2003年5月份,该中心主要是黔南州人民政府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黔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由综合科、计划统计与会计核算科、信贷管理科组成,为广大职工提供公积金的管理服务。
基本介绍
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现有人员编制83名,均为管理人员,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纪检组长1名,正副科长(主任)35名。内设综合科、计划统计与会计核算科、信贷管理科、信息技术科、审计监察科、直属业务部和福泉、瓮安、贵定、龙里、三都、荔波、独山、平塘、惠水、长顺、罗甸等11个县(市)管理部。
主要职责
一)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执行,编报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经财政部门审核并提交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后组织执行;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四)委托由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按有关规定确定的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协议,按规定支付手续费;
(五)拟订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经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
(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黔南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责任包括对住房公积金进行归集,并制定使用计划,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目前该中心已经开通12329服务热线,职工有任何问题,可以拨打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