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财险哪些情况不赔

家财险(家庭财产保险)在以下情况下通常不予赔付:
1.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如果财产损失是由于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造成的,保险公司通常不予赔付。
2.自然损耗或老化:家财险一般不涵盖因物品自然老化、磨损或正常使用导致的损失。
3.战争、恐怖活动:由于战争、军事行动、恐怖活动等导致的财产损失,通常不在赔付范围内。
4.核辐射或核污染:由核辐射、核污染等引起的损失,保险公司通常不予赔付。
5.政府行为:因政府或公共权力机关的没收、征用、拆除等行为导致的损失,通常不在赔付范围内。
6.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除非特别约定,普通家财险通常不涵盖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如果投保了附加险,可能可以获得赔付。
7.未列明的财产:保险合同中没有明确列出的财产,或者超出保险金额的部分,通常不在赔付范围内。
8.贵重物品未特别申报:如珠宝、艺术品、古董等贵重物品,如果没有在投保时特别申报并支付额外保费,可能不在赔付范围内。
9.宠物或动植物:家财险通常不涵盖宠物、植物或其他生物的损失。
10.非法活动:因从事非法活动导致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通常不予赔付。
11.未及时报案:发生损失后,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可能影响赔付。
12.保险期间外:损失发生在保险合同生效前或终止后,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13.未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如果被保险人未按照合同约定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如安装防盗设备),保险公司可能不予赔付。
14.间接损失:如因财产损失导致的间接经济损失(如租金损失、营业中断等),通常不在赔付范围内。
15.未如实告知: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重要信息,保险公司可能拒绝赔付。
具体赔付范围和免责条款以保险合同为准,建议在投保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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