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单位在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时候需要按照市规定的标准来实施,如果经济出现困难可以提出降低缴存比例的申请,当经济恢复的时候再办理补缴的手续。
单位在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时候需要按照市规定的标准来实施,如果经济出现困难可以提出降低缴存比例的申请,当经济恢复的时候再办理补缴的手续。那么,滨州公积金补缴怎么办理呢?需要到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
一、办理场所
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直及所辖区县(区)公积金服务大厅归集银行窗口。
二、办理要件
1、企业单位
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单位为职工开具的补缴证明原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补缴职工姓名,补缴原因,补缴时间,补缴金额等);
《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三份;
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2、机关事业单位
人社局核定的职工工资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财政局统发工资单位人员工资变动审核表》原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为职工开具补缴证明原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补缴职工姓名,补缴原因,补缴时间,补缴金额等);
《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财政不代发工资单位一式三份,财政代发工资单位一式四份);
⑤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 特殊情况的,应当根据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要求提供相应工资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三、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持办理要件到公积金服务大厅归集窗口办理补缴审核;
2、银行工作人员根据要件进行初审,转中心工作人员复核,无误后盖章留存,退还单位经办人一份(财政统发工资单位两份);
3、归集银行工作人员按照审核后要件完成补缴录入工作;
注:财政统发工资单位经办人持审核后的要件送财政局工资科一份,单位留存一份。
滨州公积金补缴怎么办理?企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在办理补缴手续的时候需要提交相应的材料,到公积金服务大厅归集窗口办理补缴审核,审核通过以后归集银行工作人员按照审核后要件完成补缴录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