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通过上文对太平洋乐享安康两全保险的产品介绍,我们不难看出,这是一款组合型两全保障方案,针对成人和未成年人保障需求的不同,分为A、B两款计划,但保障范围都涵盖身故保险金、满期保险金、住院补贴保险金以及重症监护保险金,同时让被保险人参与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分红收益,轻松兼顾健康保障和保险理财收益。
据悉,太平洋
乐享安康两全保险是由
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推出的一款组合型保障方案,它分A、B两种不同的保障方案,其中A型适合0~17岁未成年人,B型适合18~55岁成人,这两款计划都由主险和附加险组合而成,提前投保不仅可以获得住院补贴和重症监护关爱金保障,同时期满返还所交保费,还能让投保人轻松享受分红收益,具体下文将为您带来周详的产品介绍。
投保年龄
A款:出生满30天至17周岁
B款:18周岁至55周岁
交费方式
A款:趸交、5年交、10年交
B款:趸交、5年交、10年交、15年交、20年交
保险期间
A款:20年、至被保险人25周岁、至被保险人30周岁
B款:至被保险人70周岁、至被保险人80周岁
保险责任
1)主险
1、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乐享
安康主险及附加乐享安康补贴合同约定的首期保险费之和×乐享安康主险保险费应付期数。
2、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我们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 乐享安康主险及附加乐享安康补贴合同约定的首期保险费之和×被保险人身故时乐享安康主险已到期的保险费应付期数;
(2)被保险人身故时乐享安康主险及附加乐享安康补贴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之和。
2)附加险
1、住院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在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住院治疗,或自“乐享安康”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后发生者为准)之日起90天后发生疾病在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住院治疗的,按
基本保险金额乘以实际住院天数给付住院补贴保险金。在每一保单年度,该项给付累计以180天为限,单次住院给付天数最高以90天为限。
2、重症监护保险金
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自“乐享安康”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后发生者为准)之日起 90天后发生疾病,在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住院治疗且入住重症监护病房的,按基本
保险金额乘以入住重症监护病房的天数给付重症监护保险金。在每一保单年度,该项给付累计以90天为限,单次住院给付天数最高以90天为限。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开始住院治疗,到保险期间届满住院仍未结束的,继续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至住院结束,但单次住院给付天数最高以90天为限。
通过上文对太平洋乐享安康两全保险的产品介绍,我们不难看出,这是一款组合型两全保障方案,针对成人和未成年人保障需求的不同,分为A、B两款计划,但保障范围都涵盖身故保险金、满期保险金、住院补贴保险金以及重症监护保险金,同时让被保险人参与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分红收益,轻松兼顾
健康保障和
保险理财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