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镇江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上限调整为每人1770元/月,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此次失业职工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上限调整范围,包括市直及各辖市区。以上是对镇江失业保险赔偿标准的介绍,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时,要清楚赔偿标准,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损害,并且失业人员动态物价补贴发放标准根据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作相应调整。
镇江失业
保险赔偿标准是多少?镇江市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上限调整为每人1770元/月,失业保险金最低发放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754元,推进失业保险制度的覆盖完善。
镇江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上限调整为每人1770元/月,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此次失业职工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上限调整范围,包括市直及各辖市区(含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镇江新区、丹阳市、扬中市、句容市)。具体操作办法为:失业保险费实际缴费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含1月)以后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职工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上限按调整后的新标准执行;失业保险费实际缴费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以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职工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上限仍按原标准执行。
镇江市调整失业保险金最低发放标准,市区(含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镇江新区)失业保险金最低发放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754元。
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有关要求,失业保险费实际缴费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含7月)以后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职工,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下限按调整后的新标准执行;失业保险费实际缴费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以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职工,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下限仍按原标准执行。失业人员动态物价补贴发放标准根据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作相应调整。
以上是对镇江失业保险赔偿标准的介绍,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时,要清楚赔偿标准,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损害,并且失业人员动态物价补贴发放标准根据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