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保险鑫盛合同内容简介
平安保险作为我国保险市场中的“大佬”,其推出的产品受到不少消费者的青睐。平安人寿之前推出了平安鑫盛终身寿险,该款保险具有投保门槛低、偏重保障等特点,属于一种分红险产品。下文将会针对平安保险鑫盛的合同内容为您做详细的介绍,您可以在购买之前进行了解。
投保年龄
指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本主险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0周岁(指出生满28日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至65周岁。
保险期间
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犹豫期
指投保时被保险人签收本主险合同次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认真审视本主险合同,如果认为本主险合同与需求不相符,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主险合同,无息退还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解除本主险合同时,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保险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主险合同即被解除,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保单成立
提出保险申请和同意承保后,本主险合同成立。
保单生效
本主险合同自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开始生效,具体生效日以保险单所载的日期为准。本主险合同生效日以后每年的对应日是保单周年日。保单年度、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均以该日期计算。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
交费方式
本主险合同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由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按约定支付日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本主险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到期未支付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仍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如果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支付保险费,则本主险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
平安鑫盛终身寿险投保年龄是在0周岁至65周岁,消费者如果觉得不错,可以采取分期支付的方式进行购买。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该款保险具有一定的免除责任,如果消费者是在免除责任内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将不会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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