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乐山公积金管理中心成为直属乐山市人民政府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主要的任务是对本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进行服务。(三)负责市区住房公积金个人委托贷款的管理工作。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乐山公积金管理中心成为直属乐山市人民政府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主要的任务是对本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进行服务。
机构职责
一、 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 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 审批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
五、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 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 审批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
八、 承办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承办中心党的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负责该项目标考核审核报送。
负责市政府综合目标考核上报。
二、财务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和核算。
(二)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年度财务预决算并组织实施。
三、个贷科职责
(一)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委托贷款业务指导,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委托贷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委托贷款的业务拓展。
(三)负责市区住房公积金个人委托贷款的管理工作。
四、归集管理科职责
(一)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工作。
(二)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使用年度计划。
五、政策法规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研究,对涉及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综合性政策和主要制度、规章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审查。
(二)制订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的规程和规范性文书并组织实施,对各管理部住房公积金执法监察实施指导、管理和监督。
慧择提示:乐山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办公室、财务科、个人信贷科、信息归集管理科、政策法规科、管理部等机构,这些部门之间的任务不同,职工办理业务的时候需要到专门的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