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湘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文件精神成立的,它归属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管理。多年来,该中心始终致力于推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事业的发展。目前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资金营运科等六个科室,下设州直管理部、龙山县管理部等9个管理部。
湘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43号)文件精神成立的,它归属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管理。多年来,该中心始终致力于推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事业的发展。
一、中心成立时间及结构调整情况
1995年8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43号)文件精神,湘西自治州及下辖各县市相继成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04年6月,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政办发〔2002〕41号)和《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州政办函〔2004〕89号)文件规定,同全省其它14个地区中心一样,湘西州经过机构调整,将原来各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撤销,上划到湘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湘西中心)直接领导,更名为湘西中心××县市管理部,湘西中心定为副处级自收自支、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实行“三统一”,归属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管理。
二、主要工作职责和人员编制情况
湘西中心主要职责是管理住房公积金,编制执行全州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记载审批全州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和使用,保值增值,以及承办州管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根据州编办发〔2004〕51号、〔2007〕125号、〔2010〕15号及〔2010〕66号等文件规定,湘西中心现确定在职职工人数113人,其中编制内52人,劳务派遣制61人,核定领导职数:副处级领导职数1人,正科级领导职数7人。即:主任1名(副处),副主任3名(正科),总会计师1名(正科),正科级纪检员1名(正科),工会主席1名(正科),妇委会主任1名(正科);机构内设:现内设机构共15个(副科级)。即:办公室、计划财务科、资金营运科、资金归集科、法规稽查科和科技信息科共6个科(室),以及州直管理部、龙山县管理部、永顺县管理部、保靖县管理部、泸溪县管理部、花垣县管理部、古丈县管理部、凤凰县管理部、吉首市管理部共9个管理部。
以上就是关于湘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介绍,该中心的主要职责有管理住房公积金,编制执行全州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等。目前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资金营运科等六个科室,下设州直管理部、龙山县管理部等9个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