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渭南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经渭南市编委批准设立的一家事业单位,该中心直属于渭南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负责渭南市辖行政区域内所有单位,中心的主要职责是编制、执行全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等等。渭南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由人秘科、公积金管理科、财务会计科、稽查科、信贷科和监察室等部分组成,主要承办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审批和委托贷款的办理等各项业务。
渭南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经渭南市编委批准设立的一家事业单位,该中心直属于渭南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负责渭南市辖行政区域内所有单位,中心的主要职责是编制、执行全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等等。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中、省、渭南市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配套政策的规定,2006年底渭南市、县两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调整理顺工作顺利完成,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初步建立了渭南市级住房公积金的“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的管理体制和机制。渭南市管理中心内设人秘科、公积金管理科、财务会计科、稽查科、信贷科和监察室,并在11个县、渭南市、区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总编制54人,具体承办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审批和委托贷款的办理等各项业务。
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编制、执行全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审批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负责住房公积金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受渭南市政府委托,管理驻渭中、省、渭南市属单位公有住房出售资金等其他类资金;承办渭南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中心连续五年在全省设区渭南市住房公积金年度考评中获优秀等次;先后被渭南市委、渭南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和“创国卫先进集体”,被渭南市政府授予“行政执法规范单位”;分别荣获省级“青年文明号”和渭南市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分别被省、渭南市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全省妇女创先争优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荣获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荣获《环境热线》群众满意十佳单位、优秀单位。中心党总支荣获渭南市直机关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连续五年荣获“渭南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渭南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由人秘科、公积金管理科、财务会计科、稽查科、信贷科和监察室等部分组成,主要承办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审批和委托贷款的办理等各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