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悠享人生年金保险之基本信息发行公司:招商信诺保险类别:分红险,理财年金投保年龄:出生满60天至55周岁,符合我公司规定的投保条件的人士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年金的领取期限一经确定,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悠享人生年金保险之保险责任一、身故保险金(一)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年龄后的第一个保单周年日前身故,我方将按以下两项中的较大者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得知,悠享人生年金保险具有增额年金、抵御通胀灵活领取、保证给付等特色。
当今社会,我国保险市场发展火热,越来越多的保险产品进入市场,而理财型的保险产品也受到更多人的关注。下面就为您介绍
招商信诺推出的
悠享人生年金保险产品,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悠享人生年金保险之基本信息
发行公司:招商信诺
保险类别:分红险,理财年金
投保年龄:出生满60天至55周岁,符合我公司规定的投保条件的人士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年金领取方式:年金领取方式分为年领和月领两种。月领金额为当年应领取的年领金额的8.4%。
年金领取期限:年金领取期限分为5年、10年和终身,您方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年金领取期限。年金的领取期限一经确定,在本合同的
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
悠享人生年金保险之产品特色
增额年金抵御通胀:到达领取年龄的第一个保单周年日领取
基本保险金额的100%,之后每年递增基本
保险金额的5%,最高增长至基本保险金额的200%。
多重选择灵活领取:到达领取年龄,可选择5年、10年、终身三种增额给付的方式,灵活领取年金。
保证给付后顾无忧:选择5年或10年定期领取,若领满5年或10年之前身故,则保证给付剩余未领部分。选择终身领取,若在领满20年之前身故,则保证给付20年应领金额的剩余未领部分。
现金分红资产稳盈:分享年度分红,实现稳定的现金流,使资产保值增值。
悠享人生年金保险之保险责任
一、
身故保险金
(一)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年龄后的第一个保单周年日前身故,我方将按以下两项中的较大者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的100%;
(2)投保人累计已交纳的全部保险费(不含利息)的105%。
(二)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年龄后的第一个保单周年日后(含该保单周年日)身故,且您方选择的年金领取期限为5年或10年,我方将按被保险人在年金领取期限内应领取的年金总和扣除被保险人身故时累计已领取的年金后的余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年龄后的第一个保单周年日后(含该保单周年日)身故,且您方选择的年金领取期限为终身,我方将按被保险人从年金领取年龄后的第一个保单周年日起20个保单年度应领取的年金总和扣除被保险人身故时累计已领取的年金后的余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若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我方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投保人累计已交纳的全部保险费(不含利息),本合同终止。
二、年金
本合同年金领取的起始年龄分为18周岁、50周岁、55周岁和60周岁四种,您方可在投保时选择年金领取的起始年龄,经我方同意后在
保险单中载明。
(一)年金金额
自被保险人达到本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年龄后,在每一个保单周年日,如果被保险人生存且本合同有效,我方将按如下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年金:
(1)首年年金金额为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
(2)从领取年金的第二年开始,我方给付的年金金额为:上一年年金金额+首年年金金额的5%。但每一年的年金金额最高不超过首年年金金额的200%。
(二)我方提供累积生息的年金领取方式,即由我方保留年金,每个保单周年日按我方公布的累积利率按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年龄后的第一个保单周年之后未向我方书面提交领取年金的申请,我方默认为您方选择累积生息的年金领取方式,直至被保险人书面申请开始从我方领取年金。
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得知,悠享人生年金保险具有增额年金、抵御通胀灵活领取、保证给付等特色。此外,由于大部分消费者在选择理财保险时更注重风险,下面就为您推荐以下产品,点击可查看更多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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