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铜川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于铜川市人民政府的不以盈利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主要的职责是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编报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基本概况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04年10月1日正式成立,是铜川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机构,代表铜川市政府统一归集、管理、运用铜川市行政区域内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行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铜川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4年,主要由五个管理部和三个科室组成,这个部门之间的分工明确,以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为重点,能够真正做到住房公积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铜川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于铜川市人民政府的不以盈利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主要的职责是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编报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基本概况
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04年10月1日正式成立,是铜川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机构,代表铜川市政府统一归集、管理、运用铜川市行政区域内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行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中心下辖耀州区、王益区、印台区、宜君县和新区五个管理部,内设办公室、业务科、会计核算科三个科室。
自中心成立以来,中心领导班子带领广大职工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不断加强班子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下,积极开拓,勇于创新,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力度,在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大资金投放力度,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真正做到住房公积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有关法规、政策;拟订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编报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四)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归还。
(五)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委托贷款的发放和回收工作。
(六)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管理分支机构的住房公积金工作。
(七)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铜川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4年,主要由五个管理部和三个科室组成,这个部门之间的分工明确,以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为重点,能够真正做到住房公积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