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甘肃省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加强资金归集力度,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大资金投放力度,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真正做到住房公积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甘肃省公积金管理中心是1995年6月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正处级事业单位,负责省属和中央在兰单位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的运作,并对省域内住房资金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2013年8月,《中共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关于印发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的通知》(甘建党字【2013】59号)对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做了进一步明确:
省中心设置6个职能部门:办公室、监察稽核部、会计核算部、资金归集部、计划信贷部、信息技术部;3个业务受理大厅:城关、安宁业务办理大厅、西固业务受理大厅。
主要职责:
省中心负责省属、中央在兰单位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统一归集和管理;负责对省域内住房资金管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负责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与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化建设;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报告制度建设;负责住房公积金稽核制度建设;负责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体系建设;承办省住房保障及住房公积金监管领导小组决定的其他事项。
甘肃省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加强资金归集力度,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大资金投放力度,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真正做到住房公积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