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领取材料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2、半寸相片一张3、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证》4、原工作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争议裁决的证明材料5、本人银行活期存折十堰失业保险金领取首先用人单位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报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其次失业人员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最后材料审核通过后于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
十堰失业市民失业期间可以申请领取失业金,以满足基本生活所需。那么,十堰失业
保险金如何领取?市民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失业证》等材料去社保经办机构登记申领。
领取流程
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领取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半寸相片一张
3、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证》
4、原工作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争议裁决的证明材料
5、本人银行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十堰
失业保险金领取首先用人单位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报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其次失业人员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最后材料审核通过后于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