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保终身重疾险产品介绍 保险责任有哪些
阳光保险作为一家专业可靠的保险公司,推出了i保终身重疾险,保险产品保障全面,能为您提供周全的健康呵护。下面看看i保终身重疾险产品介绍,保险责任有哪些?
i保终身重疾险产品介绍
投保年龄:出生30天至50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缴费期间:趸交/3年/5年/10年/15年/20年/25年/30年交至60岁
等待期:180天
图片来源: pixabay
i保终身重疾险保险责任
轻症重疾保险金
保险公司将本合同保障的“轻症重疾”分为5个组别,若被保险人在确诊首次患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前,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本合同约定的50种轻症重疾(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照确诊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轻症重疾保险金,本合同继续有效。
本合同有效期内,每组轻症重疾最多给付一次轻症重疾保险金,轻症重疾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五次为限。
自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之日起,保险公司不再承担给付轻症重疾保险金的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照确诊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当同一疾病原因或同一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人同时符合轻症重疾(无论一种或多种)及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给付条件的,保险公司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身故,保险公司按照如下方式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1)若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
(2)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18周岁,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轻症重疾豁免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本合同约定的轻症重疾(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豁免自确诊之日起本合同的应交且未交的保险费。豁免保险费后,保险公司视豁免的保险费为您已交纳的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i保终身重疾险适合出生30天至50周岁的人群投保,保障期限为终身,缴费期间灵活可选;另外保险产品保障全面,主要涵盖轻症重疾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以及保费豁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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