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据悉,雅安市的大病医疗保险政策是根据雅安医保局相关指示制定的,那么,2016年的雅安大病医疗保险政策有哪些调整呢?
据悉,雅安市的大病医疗保险政策是根据雅安医保局相关指示制定的,那么,2016年的雅安大病医疗保险政策有哪些调整呢?据悉,新政策中规定参保群众不需额外缴保费,而且支付比例不低于50%。
一、支付比例不低于50%
1.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是在大病保险的一个保单年度内,对单次住院需个人负担的合规
医疗费用以及多次住院累计需个人负担的费用达到一定起付标准后,保险机构按合同约定的报销比例对超过起付标准部分及时给予报销。
2.对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总体支付比例不低于50%。《意见》提出,随着筹资、管理和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各地要逐步提高
大病报销比例,最大限度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二、参保群众不需额外缴保费
1.获悉,即将试点实施的大病保险是在基本
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
2.《意见》提出,凡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都属于大病
保险保障对象,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在试点期间,各地根据自身情况测算,原则上为每人每年10元到40元之间。大病保险的资金是从城镇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列支,参保群众不需要再掏钱。
以上就是关于雅安大病医疗保险政策相关内容的介绍,新政策明确将在该省部分地区首批试点大病保险政策,参保群众不需额外缴保费,统筹地区大病保险总体支付比例不低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