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据悉,自2015年3月1日起,眉山全面下调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2%降至1.5%;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从1%降至0.5%。据悉,国家机关按照本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和劳动合同制工人工资总额的2%缴纳,其事业编制人员和劳动合同制工人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眉山市努力完善失业保险制度,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负担,促进就业稳定。需要注意的是,失业保险的费用是由单位跟员工共同缴纳的,但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是无需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眉山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据悉,自2015年3月1日起,眉山全面下调
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2%降至1.5%;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从1%降至0.5%。
据悉,国家机关按照本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和劳动合同制工人工资总额的2%缴纳,其事业编制人员和劳动合同制工人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社会团体按照本单位专职人员工资总额的2%缴纳,其专职人员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那么,现在眉山市的失业
保险费率是如何规定了呢?
眉山市努力完善失业保险制度,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负担,促进就业稳定。按照《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从2015年3月1日起,眉山全面下调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2%降至1.5%;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从1%降至0.5%。初步预测,本次下调失业保险费率,每年将减轻用人单位和职工负担3000余万元。
慧择提示:自2015年3月1日起,眉山实施新的失业保险缴费制度,统一缴费比例为2%。需要注意的是,失业保险的费用是由单位跟员工共同缴纳的,但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是无需缴纳失业保险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