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医惠通条款介绍 一文解析助了解
投保百年医惠通,建议详细了解保险条款等,以确保保障和所需一致。据悉,百年医惠通条款内容主要包括投保年龄、保险期间、犹豫期以及续保,下面看看具体的介绍。
投保年龄
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保险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28日至60周岁。
保险期间
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自保险合同生效日起算。
来源: pixabay
犹豫期
自您签收保险合同之日起享有15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保险合同。
如果您确定保险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书面提出解除保险合同申请,您应将保险合同、保险费发票原件以及您所能提供的其他与解除合同有关的材料提交给保险公司。自您书面申请解除合同之日起,保险合同正式解除,保险公司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但无息退还您已交的保险费。
续保
您可于保险期间届满时,按续保时年龄对应的费率向保险公司交纳续期保险费,则保险合同将延续有效。
自您首次投保保险合同的生效日起,或自您非连续投保保险合同的生效日起,每6年为一个保证续保期间。最高可续保至105周岁。
在保证续保期间内,您享有如下保证续保权利:
(1)每个保证续保期间内,投保人按该保证续保期初约定的费率表依被保险人年龄变化交纳相应的保险费;
(2)每个保证续保期间内,保险公司不因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或历史理赔情况而拒绝投保人的续保申请;
(3)每个保证续保期间内,投保人的保证续保权不因该保险的统一停售而终止。
每个保证续保期间届满时,保险公司会审核被保险人是否符合续保条件。如果保险公司审核同意,在此后一个保证续保期间内,您按时向保险公司交纳续期保险费,则保险合同将延续有效;审核后如果保险公司不接受续保,保险公司会以书面形式通知您。每个保证续保期间届满时,若保险公司未收到您停止续保的书面申请,保险公司将继续按当时对应的费率自动收取保险费办理连续投保。每个保证续保期间届满时,若产品已停售,保险公司将不再接受续保。
百年医惠通条款内容主要包括投保年龄、保险期间、犹豫期以及续保,其中保险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28日至60周岁;另外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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