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亲子保保险责任介绍 投保前须知
阳光人寿亲子保是一款保障广的重疾险,有健康保障续期的客户可以选购。那么,阳光人寿亲子保保险责任有哪些?主要包括轻症重疾保险金、中症重疾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高费重疾保险金、特定重疾保险金以及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等,下面看看具体的介绍。
轻症重疾保险金
若必选被保险人在确诊首次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前,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合同约定的轻症重疾(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照确诊时合同必选被保险人的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必选轻症重疾保险金,必选轻症重疾保险金责任终止,必选保险责任继续有效。在合同保险期间内,必选轻症重疾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一次为限。当同一疾病原因或同一保险事故造成必选被保险人同时符合轻症重疾(无论一种或多种)及中症重疾(无论一种或多种)给付条件的,保险公司仅给付必选中症重疾保险金。当同一疾病原因或同一保险事故造成必选被保险人同时符合轻症重疾(无论一种或多种)及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给付条件的,保险公司仅给付必选重大疾病保险金。有可选被保险人时该责任同为可选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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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症重疾保险金
若必选被保险人在确诊首次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前,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合同约定的中症重疾(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照确诊时合同必选被保险人的基本保险金额的70%给付必选中症重疾保险金,必选中症重疾保险金责任终止,必选保险责任继续有效。在合同保险期间内,必选中症重疾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一次为限。当同一疾病原因或同一保险事故造成必选被保险人同时符合中症重疾(无论一种或多种)及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给付条件的,保险公司仅给付必选重大疾病保险金。有可选被保险人时该责任同为可选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必选被保险人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照以下三者的较大值给付必选重大疾病保险金,必选保险责任终止。
(1)必选被保险人确诊时合同必选保险责任对应的现金价值;
(2)必选被保险人确诊时必选被保险人的基本保险金额;
(3)必选被保险人确诊时合同必选保险责任对应的累计已交保险费。有可选被保险人时该责任同为可选保险责任。
高费重疾保险金
合同生效满三十个保单年度内,若必选被保险人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合同约定的高费重疾(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在按本条款的约定给付必选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同时,按照确诊时必选被保险人的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必选高费重疾保险金,必选保险责任终止。有可选被保险人时该责任同为可选保险责任。
特定重疾保险金
合同生效满三十个保单年度内,若必选被保险人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合同约定的特定重疾(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在按本条款的约定给付必选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同时,按照确诊时必选被保险人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必选特定重疾保险金,必选保险责任终止。有可选被保险人时该责任同为可选保险责任。
轻症或中症重疾豁免保险费
若必选被保险人在确诊首次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前,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合同约定的轻症重疾(无论一种或多种)或中症重疾(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豁免自必选被保险人确诊之日起合同必选保险责任应交且未交的保险费,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您已交纳的保险费,必选保险责任继续有效。有可选被保险人时该责任同为可选保险责任。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必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照以下三者的较大值给付必选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必选保险责任终止:
(1)必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必选保险责任对应的现金价值;
(2)必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必选被保险人的基本保险金额;
(3)必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必选保险责任对应的累计已交保险费。有可选被保险人时该责任同为可选保险责任,且为18周岁前后的不同给付方式。
生命终末期保险金
若必选被保险人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认定其处于生命终末期,保险公司按照以下三者的较大值给付必选生命终末期保险金,必选保险责任终止:
(1)必选被保险人被认定为生命终末期时合同必选保险责任对应的现金价值;
(2)必选被保险人被认定为生命终末期时必选被保险人的基本保险金额;
(3)必选被保险人被认定为生命终末期时合同必选保险责任对应的累计已交保险费。有可选被保险人时该责任同为可选保险责任,且为18周岁前后的不同给付方式。
阳光人寿亲子保保险责任有哪些?主要包括轻症重疾保险金、中症重疾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高费重疾保险金、特定重疾保险金以及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等,产品保障全面,可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因此值得选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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