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德生命童宝保保险责任介绍 投保前须知
富德生命童宝保是一款性价比高的重疾险,保障全面,深受消费者青睐。那么,富德生命童宝保保险责任有哪些?主要包括重大疾病保险金、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罕见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以及中症疾病保险金,下面看看具体的介绍。
一、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后非因意外伤害事故被确诊首次患本主险合同定义的大疾病,我们将按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本主险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指被保险人首次发生符合本主险合同“第二十五条重大疾病的定义”之疾病,或首次达到本主险合同“第二十五条重大疾病的定义”之疾病状态,或首次接受符合本主险合同“第二十五条重大疾病的定义”之疾病手术,该疾病、疾病状态或疾病手术应当由我们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明确诊断。
二、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后非因意外伤害事故被确诊首次患本主险合同定义的特定重大疾病,我们除给付本条第一款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外,再按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三、罕见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后非因意外伤害事故被确诊首次患本主险合同定义的罕见重大疾病,我们除给付本条第一款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外,再按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00%给付罕见重大疾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本主险合同定义的罕见重大疾病指被保险人首次发生符合本主险合同“第二十七条罕见重大疾病的定义”之疾病,或首次达到本主险合同“第二十七条罕见重大疾病的定义”之疾病状态,或首次接受符合本主险合同“第二十七条罕见重大疾病的定义”之疾病手术。该疾病、疾病状态或疾病手术应当由我们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明确诊断。
四、轻症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后非因意外伤害事故被确诊首次患本主险合同定义的轻症疾病,我们将按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本主险合同定义的轻症疾病指被保险人首次发生符合本主险合同“第二十八条轻症疾病的定义”之疾病,或首次达到本主险合同“第二十八条轻症疾病的定义”之疾病状态,或首次接受符合本主险合同“第二十八条轻症疾病的定义”之疾病手术。该疾病、疾病状态或疾病手术应当由我们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明确诊断。
五、中症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后非因意外伤害事故被确诊首次患本主险合同定义的中症疾病,我们将按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的该项保险金给付责任终止,但本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本主险合同定义的中症疾病指被保险人首次发生符合本主险合同“第二十九条中症疾病的定义”之疾病,或首次达到本主险合同“第二十九条中症疾病的定义”之疾病状态,或首次接受符合本主险合同“第二十九条中症疾病的定义”之疾病手术。该疾病、疾病状态或疾病手术应当由我们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明确诊断若申请中症疾病保险金时被保险人所患疾病已满足上述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条件,我们将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不再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导致其罹患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轻症、中症疾病,我们仅承担中症疾病保险金给付责任,且该原因导致的轻症疾病病种的保险金给付责任终止,但轻症疾病保险金剩余的给付次数不变。
六、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按本主险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与被保险人身故当时的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无论何种情形下,身故保险金与重大疾病保险金,我们仅给付其中1项。
七、轻症疾病或中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后非因意外伤害事故被确诊首次患本主险合同定义的轻症疾病或中症疾病,我们将豁免自被保险人被确诊首次患本主险合同定义的轻症疾病或中症疾病之日起,您应交的本主险合同续期保险费,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您已交纳,本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富德生命童宝保保险责任有哪些?主要包括重大疾病保险金、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罕见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以及中症疾病保险金,产品保障责任明确,确保未来健康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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