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2003年11月,本溪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政府的支持下建立起来,该中心成为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正县级事业单位,主要的任务是对本地区的住房公积金进行管理与规划,提高公积金的利用效率。基本概况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3年11月,与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作为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门。
2003年11月,本溪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政府的支持下建立起来,该中心成为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正县级事业单位,主要的任务是对本地区的住房公积金进行管理与规划,提高公积金的利用效率。
基本概况
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住房中心)成立于2003年11月,与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作为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门。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县级事业单位。16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及省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督管理办公室的正确领导下,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截止2015年6月末,全市共有2574个单位、24万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总额122亿元,期末余额53亿元;累计发放贷款27841户,贷款总额44亿元,贷款余额29亿元。为支持我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完善城镇住房供应体系、改善城镇居民的居住条件、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心职责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8)主要负责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计划的落实、资金审核及拨付;
(9)负责公有住房出售收入的归集及使用。
慧择提示:本溪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机构设有综合处、计划处、财务处、信贷处、住房资金处、稽查处和信息处。两县、四区及经济开发区等都设办事处,主要职责是为职工办理公积金的贷款、提取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