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公积金管理中心科室职责
作为直属于宜春市人民政府的机构,宜春公积金管理中心不以营利为目的,旗下有秘书科、督查科、财务科、资金科、信贷科五大科室,主要负责公积金的统一管理与运作。
秘书科
负责中心的行政管理工作,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及相关规章制度,撰写年度工作情况总结,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负责内外联系,上传下达与综合协调、来信来访、投诉受理工作,做好来客的接待等服务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安排及文字材料的整理;负责公章管理,做好中心办公用品的采购和发放,做好报刊杂志发行、订阅工作。
督查科
负责中心的业务督查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执法工作;配合市财政、审计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工作;负责中心业务的综合统计、分析工作;负责中心业务信息系统管理与维护工作;负责中心机房、计算机、服务器、网络设备及相关附属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工作。
财务科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财政、财务制度及《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负责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增值收益计划及资金分配计划;负责经费的请领、报批等全部收支的会计核算,负责各项资金的分类管理,归口运用等各级总分类核算和明细类核算。
资金科
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宣传《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登记、汇缴、变更、转移、提取、偿还等日常业务;依法督促全市各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和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负责组织落实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的按年调整。
信贷科
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宣传《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方法》;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工作;负责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调查、审核、和审批等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清理、回收工作;负责担保保证金的受理、结算、解付工作。
宜春公积金管理中心位于宜春市文体路220号,是一家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副县级事业单位,旗下主要有五大科室。其中,秘书科负责中心的行政管理工作;督查科负责中心的业务督查工作,财务科负责编制公积金的资金分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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