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借款人还清借款本息后,借款合同终止,并按照法律规定解除担保。泰安公积金贷款流程主要分为五步骤,首先职工需要提出贷款的申请,然后提交材料到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审批通过以后签订贷款合同,最后银行发放贷款,借款人按照规定定时还款。
泰安市职工满足贷款的条件以后,就可以按照对应的流程办理贷款手续。那么,
泰安公积金贷款流程是什么呢?职工需要按照“贷款申请-贷款审批-合同签订-发放贷款-归还借款”的流程办理手续。
1、贷款申请
借款人持本办法第七章所列证明材料向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2、贷款审批
各受委托银行及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经办人、复核人对借款人提供的贷款资料审查并对其资信情况进行考察后,签署意见,按分级审批制度进行审批。经审批准予贷款的,向受委托银行出具《委托贷款通知书》及《借款人明细表》,明确贷款的对象、金额、期限、利率等内容。
3、合同签订
委托银行依据《委托贷款通知书》通知借款人,借款申请人自接到银行同意贷款的通知之日起5日内到管理中心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保证合同》,并办理有关抵押、质押登记手续。 借款申请人、配偶及保证人(有关第三人)须持身份证亲自到场办理签字手续。各经办银行应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当面就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证件的种类和份数审验无误,并监督有关人员亲自签字。
4、发放贷款
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委托贷款通知书》、《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保证合同》出具《住房公积金贷款划拨通知单》报主任审批。计财科按主任审批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划拨通知单》向受委托银行办理划款手续,委托银行按规定将贷款划入指定账户。贷款资金原则上应通过银行划入售房单位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内。单位与开发商合作联合开发的,可以按联合开发协议约定内容进行贷款资金拨付。
5、归还借款
借款人应按月将归还借款本息的资金存入还款账户,受托银行按月定期扣划,并及时将收回的借款本息转入管理中心在受托银行开设的存款账户,有关单据转管理中心记账。借款人还清借款本息后,借款合同终止,并按照法律规定解除担保。
泰安公积金贷款流程主要分为五步骤,首先职工需要提出贷款的申请,然后提交材料到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审批通过以后签订贷款合同,最后银行发放贷款,借款人按照规定定时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