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定编20人中,除市委任命的干部外,其余人员原则上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现有人员中划转。分设机构设置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濉溪县管理部,正科级建制,编制4名,其中正科职数1人,副科职数1名,人员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考核选调4名,聘用1人。淮北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市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正县级事业单位,履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工作。
淮北市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安徽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方案》(建房改[2002]229号)和《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皖编[2002]17号)文精神,设置了淮北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全市公积金。
内设机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责和人员编制数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四个职能科,分别是综合计划科、会计信息管理科、筹资稽核科、贷款管理科。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事业编制20名(从现在住房公积金中心划转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总会计师1名(享受同级副职待遇),正科职数3名,副科职数1名。在定编20人中,除市委任命的干部外,其余人员原则上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现有人员中划转。
分设机构
设置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濉溪县管理部,正科级建制,编制4名,其中正科职数1人,副科职数1名,人员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考核选调4名,聘用1人。管理部为市管理中心的办事机构,其人员编制,人事劳资、资产和业务由市管理中心统一管理。管理部负责人的任免,需征求县政府意见,由市管理中心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管理部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市管理中心的统一要求,具体负责县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的验收工作。
淮北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市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正县级事业单位,履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