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赤峰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时间在1996年3月,具体位置在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安居社区居委会。赤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2004年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调整住房公积管理机构的要求建立的。赤峰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住房公积管理机构的要求建立的,该中心的建立主要为居民提供公积金的知识,为职工办理公积金的贷款、提取等工作,真正做到为人们服务。
赤峰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时间在1996年3月,具体位置在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安居社区居委会。该中心在市政府的领导下,不断的强化对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管理能力,以实现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
赤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2004年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调整住房公积管理机构的要求建立的。中心录属市政府,为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心内设办公室、财务科、计划审计科、信货科、筹资管理科、营业室六个职能科室,下设红山区、松山区、元宝山区、喀喇沁旗、敖汉旗、宁城县、翁牛特旗、巴林右旗、巴林左旗、林西县、克什克腾旗、阿鲁科尔沁旗、平煤集团等十三个管理部和赤峰电业分中心,现有职工160多人,90%以上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法规,不断强化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管理,努力实现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中心为13万名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2006年1-9月有5331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合计5109万元,累计向19835名职工发放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9.8亿元,为推动全市房地产消费市场的发展,拉动地区经济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
几年来,赤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科学发展观,努力走规范化、制度化、服务为民的发展道路,中心领导从大局出发,着力改善了办公条件,提高了服务质量,防范了资金风险,努力做到了职工对住房公积金交着放心、用着舒心,受到了上级领导及广大缴交职工的一致好评,真正做到了住房公积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赤峰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住房公积管理机构的要求建立的,该中心的建立主要为居民提供公积金的知识,为职工办理公积金的贷款、提取等工作,真正做到为人们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