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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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张先生向呼和浩特市消费者协会投诉:他购买了一份保险,价值5万元,回到家后反复研究保险合同,感觉合同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介绍有很大的误差,因此找到保险公司协商退保,保险公司同意退保,但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扣除他的违约金5000元。呼和浩特市消费者协会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否认所介绍的情况与合同内容有误,因张先生无书面或录音等证据,消费者协会无法认定这名工作人员有对消费者欺诈行为,但考虑到张先生在短期内就损失了5000元,最终协调结果是,保险公司返还给张先生1500元。
对此,消费者协会有关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保险一定要慎重。首先,要认真考虑是否真正需要某类保险保障。商业保险种类繁多,不同险种保障功能各有侧重,应仔细衡量各家保险公司、各类保险产品的优劣,并对受益情况加以了解。
其次,不要被保险促销人员的夸大宣传所迷惑,要充分了解投保品种的真实情况后再决定是否投保,并认真考虑投保资金投保时间与到期利益的价值。
再次,退保不能马虎。提前退保对投保人而言是一笔很大的损失,有时甚至只能拿到当时最初投保时的三分之二的资金。
同时,消费者协会还提醒保险公司,在签订医疗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一定要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出发,坦诚地承担提醒说明的义务。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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