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驾宝意外伤害保险怎么样?有什么条款?
意外不会因为你的金钱或地位就避而不见。所以,如果你问我什么时候买意外险,我会说:现在。那么我们来看看安驾宝意外伤害保险怎么样?有什么条款?
一.安驾宝意外伤害保险怎么样
产品特色:属于意外保障产品,为7座以下(4-7座)非运营机动车车上人员提供意外保障,每份388元,每个座位20/50万,9岁以下最高保障20万,10-80周岁50万,还有意外医疗
投保年龄: 0-80周岁
保障类型: 人身意外
保障类型: 综合交通意外
保障期限: 1年
保障项目:
1.驾乘意外身故/伤残:有2.驾乘意外医疗:有
驾乘意外身故/伤残
有驾驶或者乘坐七座(含)以下非营运机动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伤害导致伤残的,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保险合同终止。30天-9周岁,20万/人;10-80周岁,50万/人。
驾乘意外医疗
有驾驶或者乘坐七座(含)以下非营运机动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发生合理的医疗费用,每个座位累积可赔付2万。意外医疗保险金每次给付免赔100元,赔付比例90%,限社保范围内医疗费用。
二.有什么条款?
航空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或航空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以乘客身份搭乘航空公共交通工具时遭受交通意外事故,并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本附加合同终止。 我们将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向受益人给付航空交通意外身故或航空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
轨道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或轨道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以乘客身份搭乘轨道公共交通工具时遭受交通意外事故,并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将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向受益人给付轨道交通意外身故或轨道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
公共汽车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或公共汽车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以乘客身份搭乘公共汽车时遭受交通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 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将按 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向受益人给付公共汽车交通意外身故或公共汽车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
自驾车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或自驾车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驾驶或乘坐私家车、租用车、单位公务或单位商务用车时遭 受交通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 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将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向受益人给付自驾车交通意外身故或自驾 车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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