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意外伤害赔偿标准是什么?交通意外伤害误工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现在的交通事故是时常发生的,因此购买交通意外伤害保险是非常有必要的,那么交通意外伤害赔偿标准是什么?交通意外伤害误工赔偿标准有哪些呢?今天蚂蚁保就给大家介绍下。
交通意外伤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意外伤害
1突发急性疾疾病身故、意外身故或残疾、意外烧伤按照条款有关规定执行;
2身故处理费用:按照被保险人身故地丧葬费标准赔偿。因民族、宗教等特殊原因,被保险人身故后确需全尸遣返而发生的遗体储藏费、包机等费用也可包括在内。
因意外伤害治疗发生的费用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突发急性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而在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治疗所发生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治疗发生的符合本保险单签发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合理且必要的费用,包括如下项目:
1治疗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治疗费、诊疗费、注射费、输液费、输氧费。
2检查费:指治疗期阿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检查、检验、化验(包括试剂费)和摄片费用。
3手术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手术费用,包括手术费、麻醉费、材料费。
4药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费用。
5护理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等级护理费。
6床位费:指治疗期问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病床住院床位置。
7输血材料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附和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血液制品费用。包括全血浆、红细胞悬液、单采血小板、浓缩白细胞、浓缩血小板、洗涤红细胞。
8院外专家会诊费:指治疗期间因病情需要,由医疗机构同意并邀请外院专家进行会诊的费用。
9其他合且必要的费用。
因以外伤害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突发急性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而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包括如下项目:
交通费:指为抢救生命而发生的救护车辆费用及医院转诊过程中的用车费用。
误工费:指被保险人因突发急性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保险人按照保险单所在的医疗补充保险金额×0.5%/天的标准和被保险人的十级住院天数给付误工费。
近亲属探望交通费、食宿费:指被保险人连续住院三天(不含三天)以上或死亡,其一名随行或一名前往探望的亲友的额外食宿费和交通费。其中食宿费每天不超过人民币200元,交通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随行未成年人或长着的送返费用:指被保险人连续住院3天(不含三天)以上或死亡,其随行未成年的人或长者因无法照料确需送返远距住地而发生的交通费用,具体标准同本条第三项。
旅行社人员和医护人员前往处理的交通、食宿费用:被保险人重伤或身故,2明旅行社人员(境内)或1名旅行社人员(境外)和1名医护人员(境外、视被保险人受伤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前往)的食宿、交通费用,具体标准同本条第三项。
行程延迟需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费用:指因发生保险事故导致原有行程被迫延迟而需指出的额外的食宿、交通费用,具体标准同本条第三项。
意外伤害保险和交通意外伤害赔偿是否可以兼赔
保险的办理涉及到的险种很多,对人们的日常生活影响很大,尤其是对于交通意外保险来说,涉及到的区域是很大的。无论是在高速公路上,还是在人行通道上,都会出现一定程度的风险,在办理意外保险的时候有些朋友也会考虑到同时办理一份道路交通事故保险,这两种保险在指定的方案当中是有一定的交叉的,而在选择办理的时候,制定的方案也是不同的,是否可以得到双重赔付是有一定的方案规定的,如果在制定投保合同的时候,两种保险没有冲突的话,那么是可以得到双重赔付的!
交通意外保险一般是针对经常外出的商人或者是工作人员,由于常见经常出差,无论是做大巴,还是做火车,飞机,这些在交通的保险业务当中是有一定的保障意义的!有些朋友在办理交通保险的时候,无论是选择哪一种方案,都要从自身的利益出现,很多人在办理的时候,应该综合性考虑清楚,在投保的规定时间上,还有支付的方式上都有一定的规定,例如有些长期的投保规划在缴费的方式上是分为每年缴费或者一次性缴费!
交通意外保险对于投保者来说,是有一定的保障意义的,同时在经济收益的情况下也可以考虑办理意外保险组合保险,像分红性质的险种可以收益广,全面性大,得到的保障更实惠,当然这类的保险与普通的储蓄保险是不一样的,具体一定的高风险,高利润的特点,如果在经济稳定,有闲置资金的情况下不妨考虑这种方式!
交通意外伤害赔偿标准
一、交通意外伤害赔偿项目包括:
1,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二,交通意外伤害的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可以参照当地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8、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
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以及本解释第二条的规定,确定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九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
交通意外伤害赔偿范围
人身权利是每个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包括健康权、自由权等,这些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侵权行为属于一种对他人造成损失的违法行为,而人身侵权就是对他人身体造成一定伤害的一种侵权行为,我国对于人身侵权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造成人身侵权的行为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也要及时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交通意外伤害赔偿中,关于误工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误工如何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
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
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误工费的赔偿计算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人员
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误工费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上一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人员
无固定收入的人员分为两类,一类是从事农业生产的村民;第二是通过从事某种劳动,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人员,例如城乡个体工商户、短工临工的打工者、承包经营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伤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
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得到赔偿。如果是未成年人等本身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
4、离退休人员
对此,国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部分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导意见”中有相关内容。
通过以上的内容,大家已经了解了交通意外伤害赔偿的标准了,如果大家还对交通意外伤害赔偿标准有疑问的话,可以咨询蚂蚁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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