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综合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保险责任是什么?什么情况不赔?

国寿综合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投保须知
承保公司:中国人寿
投保年龄:6-65周岁
保险期限:≤1年
缴费方式:趸交
产品特色:保险期间为一年,保障意外医疗、意外全残和意外身故,有效补充医疗费用。
国寿综合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保险责任是什么?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若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我们按 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伤残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意外伤残保险金
若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我们 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按合同 约定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乘以该处伤残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
若因该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我们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诊疗, 对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的医疗费用,我们在扣除当地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以及 本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合同约定给付比例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国寿综合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什么情况不赔?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伤残或支付医疗费用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保险单中特别约定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事项;
二、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三、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四、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五、被保险人猝死,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被保险人斗殴、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七、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八、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探险、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九、被保险人的产前产后检查、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含人工流产)、分娩(含剖腹产)、避孕、绝育手术、治疗不孕不育症以及上述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十、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或服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十一、被保险人的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十二、被保险人的精神和行为障碍;
十三、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四、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以上任何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未发生保险金给付的,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已发生保险金给付的,本公司不退还现金价值。
综上所述,国寿综合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保险责任是什么及什么情况不赔就介绍到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新品测评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_副本.jpg)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
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