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顺达综合意外伤害保险好不好?保什么?不保什么?
百年顺达综合意外伤害保险产品介绍
投保年龄: 18-65周岁
保障期限: 1年
百年顺达综合意外伤害保险保什么
一、特定节假日意意外身故保险金
若于合同所约定的特定节假日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起180日身故,我们除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外,再按基本保额给付特定节假日意外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二、特定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
若遭受水陆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事故起180日内身故,我们除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外,再按基本保额给付特定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遭受航空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 该事故导致身故,我们除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外,再按基本保额的2倍给付特定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三、意外伤残保险金
若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本合同《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伤残之一的,我们将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基本保额给付意外伤残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日的身体状况进行伤残鉴定,我们据此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四、意外身故保险金
若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起180日内身故,我们将按合同的基本保额支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百年顺达综合意外伤害保险不保什么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事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因被保险人故意自伤、自杀、猝死、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或未遵医嘱使用管制药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因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腹产)、药物过敏导致的伤害;
(6)被保险人精神疾患;
(7)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他内、外科治疗导致的医疗事故;
(8)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9)细菌、病毒等病原微生物或寄生虫感染,但因意外伤害所致的伤口发生感染者不在此限;
(10)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活动;
(11)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12)被保险人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以非正常方式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发生上述事故之一时,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但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本合同效力终止。
综上所述,百年顺达综合意外伤害保险短期意外保障一年,低保费高保障,保障包含由意外导致的身故或伤残、水陆空交通工具、特定节假日导致的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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