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附加康宁两全保险2019版有哪些保障?想退保怎么办?
国寿附加康宁两全保险2019版产品介绍
所属公司:中国人寿
投保年龄:出生28天-60周岁
缴费方式:年交、月交
保险期限:与主合同相同
投保范围: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满期年龄:分为六十、七十和八十周岁三种,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附加合同的满期年龄。
保险期间:为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满期年龄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产品特色:是属于投资理财保障产品,期满可领取满期金,还有身故保障。
国寿附加康宁两全保险2019版有哪些保障?
一、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与本附加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本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入于年满四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公司按被保验人身故当时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60%与本附加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2)被保险入于年满四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年满六十一周岁的年生效灯应日前身故,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40%与本附加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3)被保险入于年满六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本公司按被保验人身故当时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忘)的120%与本附加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金。
二、期满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且未发生主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确诊或身体高度残疾,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按主合同及本附加合同的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之和的110%给付满期保险金。
国寿附加康宁两全保险2019版想退保怎么办?
保险产品犹豫期内可以退保费,但是过了犹豫期退现金价值,可能会有经济损失,如果是因为交不起保费,可以考虑降低保额,大幅降低交费压力,但是仍然有一定的保障;如果只是短时间交费压力大,可以考虑将年交保费改为月交或季交;一般不建议做减额交清,如果现金价值低,减额交清一样不划算。
综上所述,所谓两全就是指保生又保死。国寿附加康宁两全保险2019版,是中国人寿推出的一款还不错的保险产品。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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