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人寿“小太阳”免责哪些?要注意什么?

太平人寿“小太阳”免责哪些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意外身故或伤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意外身故或伤残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8)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故意杀害;(9)被保险人受酒精或管制药物影响;(10)被保险人参与执行军警任务或以执法者身份执行任务;(11)被保险人猝死、或因遗传性疾病或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导致的伤害;(12)被保险人因视力矫正、中暑、疾病、整容、妊娠、流产、分娩(含剖腹产)、药物过敏、食物中毒或因医疗事故导致的伤害;(13)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14)被保险人被细菌或病毒感染,但因意外伤害致有伤口而产生感染的除外;(15)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速降、滑雪、攀岩、登山运动、探险、武术、摔跤、特技、赛马、赛车、卡丁车等高风险运动或从事飞行活动(商业航班除外);(16)被保险人非因意外事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意外身故或伤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受益人退还本合同未经过净保险费;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意外身故或伤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未经过净保险费。
太平人寿“小太阳”要注意什么
一、意外险可以叠加赔付,可以购买多份。

二、给未成年人购买意外险,身故保额有限制。根据国家规定,10岁以下最高20万元;10-18岁最高50万元。即使多买,超出规定部分也不会赔。
三、意外险的“意外”必须是外来的、非本意的、突发的、非疾病的事件。比如:摔倒、溺水、交通事故、烧伤、烫伤等意外事故,属于意外险的保障责任。因疾病导致的身体受伤,不在意外险的责任之内。
太平人寿“小太阳”如何理赔
投保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5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作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本公司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总结:意外保险是可以购买,但在购买前一定要看清楚保险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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