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综合意外伤害保险保障什么?怎么样?+条款相关内容解读
说到意外险,大家都会想到国寿、平安、太平洋等保险业著名的保险公司的意外保险险种。基本上每家保险公司都有自己得意的意外保险在售。而今天,小编要带来的是关于国寿的综合意外伤害保险的相关内容解读。这是一款高保障,低保费的意外保险。那么国寿综合意外伤害保险到底如何?请看下文。
国寿综合意外伤害保险保障什么
1、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若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我们按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伤残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2、意外伤残保险金。
若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我们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按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乘以该处伤残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
3、意外医疗保险金。
若因该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我们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诊疗,对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我们在扣除当地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合同约定给付比例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国寿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怎么样
1、保障全面。
意外伤害门诊及住院可赔付1万(可根据不同需求调整额度);(无社保设100元免赔,其余按80%报销,有社保在社保报完后直接按90%报销);意外残疾:(按残疾级别给付);意外身故:10万(可根据不同需求调整保障额度);残疾赔付:由指定部门鉴定等级后按残疾级别赔付。
2、价格便宜。
国寿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性价比高,价格实惠是国寿综合意外伤害保险的普遍写照,真正物超所值,这些价格对于普通工薪阶层的家庭都是可以接受的。
3、投保便捷。
现在网上投保保险十分方便,中国人寿也开通了网上服务系统,因此消费者可以直接网上投保,过程十分简洁,但购买前要注意支付环境的安全性。
国寿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相关内容解读
投保范围:
凡年龄在六周岁至六十五周岁的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交费宽限期:
保险期间为一年的,保险期间届满日的次日起六十日为交费宽限期。在交费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承担保险责任,但有权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该保单年度投保人应交而未交付的保险费。超过交费宽限期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的,本合同效力自交费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终止。
保险期间和续保:
本合同保险期间最长为一年;除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终止日二十四时止。
投保人可于保险期间届满前或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费宽限期内,经本公司同意后,向本公司交付续保保险费,本合同于保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延续有效。本合同可按上述方式续保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周岁后的第一个生效对应日。
本公司保留终止本合同续保的权利,并有权调整保险费收费标准。
伤残程度鉴定: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造成身体伤残的,应在治疗结束后,由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能够证明被保险人伤残程度的资料。若本合同任何一方对伤残程度的认定有异议,则以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为准。
被保险人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治疗仍未结束的,应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出具资料或进行司法鉴定。
总结:国寿综合意外伤害保险属于高保障,低保费的高性价比的意外保险,有需要的可以考虑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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