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一生相伴3.2终身重疾综合保障计划不保什么?保险责任有哪些?+案例演示
中意一生相伴3.2终身重疾综合保障计划怎么样?
低保费
比以往重疾产品费率低
高保额
寿险最高百万保额,作为财产传承;终身重疾最高60万保额,用于治疗康复。
保终身
在疾病高发的年龄段,包含在那个不会中断;一旦投保,保障一辈子。
放心赔
等待期过后,如未发生责任免除约定情形,符合条款约定,不管是疾病来临,还是身故难免,都可获得保障赔付,交保费、赔保额。
中意一生相伴3.2终身重疾综合保障计划含有三重保障,第一重:重疾保障;第二重:恶性肿瘤二次保障;第三重:寿险保障。
中意一生相伴3.2终身重疾综合保障计划保险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
18岁前身故,返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
18岁后身故,按基本保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二、重大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
100种重疾,确诊按附加险基本保额给付;给付后主险合同依然有效,但主险基本保额等额减少;
三、恶性肿瘤保险金
首次确诊按附加险基本保额给付首次恶性肿瘤保险金;
距第一次确诊满5年后第二次确诊恶性肿瘤,可按附加险基本保额给付第二次恶性肿瘤保险金;
注:下列疾病不在恶性肿瘤疾病保障范围内:
(1)原位癌;
(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中意一生相伴3.2终身重疾综合保障计划不保什么?
中意一生相伴3.2终身重疾综合保障计划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中意一生相伴3.2终身重疾综合保障计划案例演示
张先生30周岁,为自己投保中意“一生相伴3.2”保险产品组合,其中“中意一生保终身寿险(B款)”保额60万和“中意附加一生保重大疾病保险C款”保额30万,保障终身,“中意附加爱加倍恶瘤疾病保险”保额30万,保障至65周岁,交费期20年,每年交费13344元,张先生可享受的保障:
自保单生效起,享有终身最高60万元的身故责任保障金。
自保单生效起,享有终身最高30万元的重大疾病提前给付保障。
自保单生效起,至65周岁,享有最高60万恶性肿瘤疾病保障。
以上就是对中意一生相伴3.2终身重疾综合保障计划这款保险产品的介绍,通过上述保障、免责条款以及案例演示等方面综合来看,这款产品是非常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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